会议产业部门该如何划分?

日期:2016-04-29 14:50:29 / 人气:

 产业是指国民经济中按照一定的社会分工原则,为满足某种需要而划分的从事产品和服务生产及其经营的各个经济组织或经济集合。产业本质上是指按照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要求集成起来的企业或组织群体,是由一群生产相近替代产品的公司和组织组成的。因此,从理论上说,会议产业就是按照一定的社会分工原则,为满足社会需要而划分的从事会议产品生产、服务和经营的各个组织组成的群体。

   在实践中,任何一个产业都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都有其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历史发展过程,会议产业也同样如此。会议产业作为正在形成和发展着的产业,学术界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国际会议与大会协会(ICCA)所用的Meeting Industry和美国的Convention Industry Council(CIC)所使用的Convention Industry在外延上涵盖了会议、展览、奖励旅游、大型活动等,如果按照字面意思译成“会议产业”,就造成了“会议”包含展览的错觉。严格按照汉语言中的“会议”界定,Meeting Industry和Convention Industry都不宜译作“会议产业”,应当译作“会展产业”。

   目前,我国统计部门还没有专门的会议产业门类统计规范。2011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把会议与展览合起来称作“会议及展览服务”,列入“其他商务服务业”范畴,具体指: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而举办的展览和会议等活动。2012年,国家统计局发布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对部分产业分类做了调整,“会展服务”类调至“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类下,主要指“会议及展览服务”,GB/T4754-2011代码为7292,大型活动组织服务则作为“其他文化辅助生产”,代码7299。

   从归属上看,会议产业是会展产业的一部分,虽然会议和展览等其他会展活动在组织形式上存在区别,但是在内在属性上具有相同性。英国学者罗杰斯(Tony Rogers)将会议产业部门分为四类:买家(主办方与会议组织者)、供应商(场地、目的地、其他供应商)、活动代理公司及中介机构、其他重要组织(行业协会、行业媒体、国家旅游机构、咨询机构、教育机构)。在会议活动中一般把参会人员称作“会议买家”,而参会人员不一定是产业部门,简单以买家和供应商来划分会议产业部门仍有不足。不过,罗杰斯从买家、卖家的这个思路很有启发性,值得我们重视。借鉴这个思路,笔者从会议的生产和供应的角度,把会议产业部门分为下列四个部分:

    会议生产机构:主要包括会议主办机构、承办机构;

    会议供应机构:主要包括场馆机构、视听设备供应商、租赁服务商、通讯公司、交通公司、翻译公司、展台搭建公司、新技术公司、鲜花与礼仪公司、广告公司、安保公司等等;

    会议中介机构:主要包括代理商、目的地营销机构、场地中介、活动和公关公司、演讲人服务公司、旅行管理公司、会议物流公司、会议金融服务机构等;

    其他重要组织:主要包括行业与专业协会、行业媒体、外部监管机构、咨询机构、教育机构等组织体系。

    需要注意的是,笔者对会议产业组织的划分所做出的努力也未必是最理想的,需要产业界的专家们多多批评指正!随着会议产业越来越成熟,产业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产业机构划分的模糊地带会越来越少,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产业部门系统就会越来越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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